2018廣西靈山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07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更正重印件)和《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桂人社發〔2017〕60號)等精神,為適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2018年靈山縣人民醫院等24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207名。為確保招聘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5日-2000年7月15日期間出生)。對因工作需要放寬報考年齡的崗位,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年齡可適當放寬:
1.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2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放寬年齡的具體崗位詳見《2018年靈山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
(六)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編在職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因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理,且未滿處理期的人員;
6.原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8.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的,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二)獲得國家承認大專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廣西區范圍內;
(三)獲得國家承認中專(高中)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欽州市范圍內;
(四)駐靈隨軍家屬報考的,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本次招聘考試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服役、辭職、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8年7月1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崗位及考試方式
1.縣直醫療衛生機構崗位35個、名額84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要參加筆試和面試(詳見崗位表一)。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需筆試和面試類崗位28個、名額35名(詳見崗位表二)。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筆試需面試類崗位55個、名額88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不需要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詳見崗位表三)。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指的是由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