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重慶萬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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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平等、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方式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1名(公開考試招聘42名、考核招聘29名),其中: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名、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職數、招聘方式及條件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體檢標準;
5、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28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教育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在2014年10月28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4年10月28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屬本區事業單位(教育事業單位除外)正式在編人員須經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才能報考。
(六)自愿在我區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
四、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分崗位競聘。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4年10月29日9:00至10月31日12:00登錄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進入報名系統(http://61.128.165.16:808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選擇對應的考試類別提交報考申請。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4年下半年修訂)》(附件 3 )。
2、初審報名資格。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的信息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補充。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可于2014年11月1日17:00以前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考試。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4年11月3日12: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本次考試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參加考核招聘人員收取40元/人。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核實繳費是否,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費的人員,于2014年11月4日9:00至2014年11月5日12:00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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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