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南川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1人】
五、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按1:2的面試比例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主頁、本人頁、增減頁)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新一代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原件,同時提供單位證明)和《重慶市南川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現場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到現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現場資格審查。經現場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面試
面試比例為1:2。參加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根據招聘崗位需要,教師崗位采用現場講課的方式進行,校醫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不滿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試最終成績不滿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該面試考官組須寫出書面材料,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結果若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八、體檢、選崗及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考試總成績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選崗
體檢合格者按其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擬聘,名單于體檢結束后公布。
(三)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四)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選崗及考察的,其缺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人選等有關事宜,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公示。
考察合格選定擬聘的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擬聘崗位等。
十、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在公示期間及以后自動放棄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8年至2020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8年至2022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23-71420469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原標題:重慶市南川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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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