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招27人】
蓬江區是享有“中國僑都”美譽的江門市中心城區,是江門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是廣東省教育強區、廣東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區、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2018年,蓬江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教師,為進一步區內教師隊伍水平,現對外招聘一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教師27名,其中小學18名,初中9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018年江門市蓬江區中小學教師研究生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畢業(含應屆和非應屆),同時要求本科階段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師范類畢業。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符合條件人員招聘。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和崗位相關工作。
3、年齡: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含當天]),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的相關規定資格。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體狀況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無精神病史。
(四)其他條件
1、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一致或與《教師資格證書》認定的任教學科一致或與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認定的學科一致。學歷專業參照附件3,如附件3中沒有對應的專業則參照相近學科報名,但以現場審核確認為準。
2、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另外,應屆生教師資格以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普通話成績為準,其中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須合格以上,普通話須二乙以上。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
4、服從組織分配。
備注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填表報名,后現場確認報名方式,報名最終以現場確認為準。
2、報名時間: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
3、報名地址:http://www.pjq.gov.cn/xxgk/zcbm/pjqjyj/ylztzl_3419/rszp/(具體操作流程如下:登陸蓬江區政務網→工作機構→區政府→區教育局→專題專欄→人事招聘,查閱2018年江門市蓬江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入口鏈接并點擊報名入口按鈕進入報名系統)。
4、開考比例: 各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1比例才能開考。
5、其他事宜:報名上傳電子相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文件類型為JPG格式,尺寸為168像素×240像素,不大于35K。
(二)現場確認報名資料
1、確認時間:2018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
2、確認地點:江門市范羅岡小本部(江門市象溪橫路12號)。
3、相關要求:考生本人須到現場確認,不到現場確認視自動放棄報名。
4、考生提供資料:考生須按如下要求用A4紙將報名表和報名資料復印件一式一份按順序排列裝訂。報名所用相關證件須提供原件用于備驗。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如錄用后發現提供虛假資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1)全部考生:均須提供《2018年江門市蓬江區中小學教師研究生招聘報名表》(附件2,須在報名系統報名后打印)、身份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照片電子版(不大于35K,備用)、本科階段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師范類畢業的證明材料。
(2)身份為非應屆研究生畢業生的考生:另須提供學歷證(或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3)身份為應屆研究生的考生:另須提供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須附有教導處蓋印的各科成績表)、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成績單(考試成績要合格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二乙等級以上證書(如普通話證書已上交辦理相關手續的,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和學院證明)、符合報名資格規定的相關證書。
對于報考人所學專業未列入參照目錄的,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三)考試
1、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形式為模擬教學,計算機學科另增加技能測試。面試教材選擇:蓬江區正在使用教材的初中1-2年級、小學4-5年級或與學科相關的材料。備考時間15分鐘,模擬教學時間15分鐘,技能測試或實操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時間:2018年7月22日上午8:30開始。
3、地點:江門市范羅岡小本部(江門市象溪橫路12號)。
4、面試采取100分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素質。
5、面試中安排有技能測試學科,其技能測試項目的成績占面試成績50%。
6、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試成績,考生在指定地點等候成績。
7、同分規定:出現面試成績相同時,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則再按技能測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無技能測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另行組織面試視情況決定在當日或下一場次進行,不參加者視為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