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長沙理工大學招聘輔導員公告【招4人】
有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采用非事業編制合同聘用模式。即新聘輔導員聘期為3年,按非事業編制管理,聘期內其工資待遇參照事業編制同類人員標準,享受五險一金。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受聘人員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辦理聘用手續。
七、有關事項
(一)嚴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回避原則。在選聘各個環節,凡遇有直接師生關系、近親屬關系、直接同事關系的情況,工作人員及專家均應主動回避。若選聘過程中出現違背“三公”原則方面的投訴且經核查屬實的,取消入選者資格,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二)所有應聘環節相關信息和通知均通過官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者注意相關信息和通知。應聘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應聘者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三)主要學生干部指擔任一年及以上的院級團委學生會部長及以上職務、院級學生黨組織負責人、校級學生組織負責人等主要學生干部職務,需有聘書或任職單位(院、系或主管職能部門)經辦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輔導員工作經歷需有任職人事或學工部門的書面證明;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需有所在單位黨組織開具的有經辦人簽字蓋章的書面證明(證明參考模板見附件)。
(四)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五)按照“講規則、講程序、講紀律”的總體要求,做到每個環節程序規范、責任到人、有檔可查,其中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并妥善保存不少于兩年。
(六)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上崗后如若發現已聘用人員有個人檔案材料或者報名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實的情況,將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任職證明參考模板
咨詢電話:0731-85258606(人事處)
0731-85258160(學工部<處>)
監督電話:0731-85258030(紀監處)
原標題:長沙理工大學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輔導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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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理工大學人事處
長沙理工大學學生工作部(處)
2018年7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