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下屬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5人】
2.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將在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的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
3.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如果該崗位沒有形成競爭,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
(四)綜合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的辦法處理)。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
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選自理。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行為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選崗
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超過2名的,在體檢和考察合格人選中,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限選所報崗位中明確的招聘單位,當場確定,不得變更。空缺崗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和選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簡章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會同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報考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咨詢與監督
本次招聘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27586
監督電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19-85127786;新北區社會事業局:0519-85163002。
九、本招聘簡章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新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8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下屬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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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下屬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2018年7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