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縣人民醫院、廣電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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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作放棄體檢及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以上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招聘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態度、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及有關政策規定,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查同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統一在古縣電視臺、古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發現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其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三、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者,提交縣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核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2、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規定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逾期不簽聘用合同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有關要求
1、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要嚴格按回避政策規定實行回避。不按規定回避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報考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整個招聘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在工作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追究相關責任。
4、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
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古縣人社局辦公室 0357—8322138
古縣人民醫院辦公室 0357—8322316
古縣廣電中心辦公室 0357—6121100
監督電話:0357—832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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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古縣人民醫院、古縣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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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