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雷山縣人民醫院補充招聘備案制臨床醫生23人實施方案
為加強雷山縣人民醫院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公立醫院改革,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雷山籍或雷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備案制臨床醫生23名。為做好此次公開補充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補充招聘工作由雷山縣人民醫院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備案制臨床醫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雷山縣人民醫院公開補充招聘備案制臨床醫生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報考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勝任報考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報考人員年齡均要求達到18周歲及以上(2000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具備執業醫師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報考崗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雷山縣在職在編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工勤人員)。
5.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6.截止2018年7月31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
7.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8.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五、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雷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eishan.gov.cn/)作為本次補充公開招聘工作官方網站,公開發布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六、報名
(一)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工作為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準確填寫個人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
2.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6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雷山縣人民醫院人事科(雷山縣人民醫院寧波醫技樓4樓)。
3.報名費:免繳。
4.報名要求和相關說明: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及《雷山縣人民醫院公開補充招聘備案制臨床醫生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錯報、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否則后果自負),同時提交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復印件(證件原件審查后退還)以及近期藍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3張。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的,不予報名。
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書原件僅作驗證使用,當場退還;相關證件復印件及證明材料統一使用A4紙;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后果自負):
1.《報名表》1份。
2.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遺失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外高校畢業生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具有相關執業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通過相關資格考試但未發放證書的,須提供認證機構的有效證明)。
5.縣外在編人員報名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要求條件提供。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