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內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內聘公告【招17人】
為確保我校2018年內聘崗位輔導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8年內聘崗位輔導員招聘方案》,制定本簡章。
一、簡介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是由國家教育部批準,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辦的普通本科高等。建于1953年,是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一直秉承“以人為本,特色立校,弘揚民族精神,傳承民族文化”的辦學理念,注重民族性、區域性和應用性特色,以“培養民族人才、服務民族地區發展、傳承民族文化、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為宗旨,累計為國家培養了各級各類人才3萬余名,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傳承繁榮民族文化、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維護邊疆穩定與社會和諧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
堅持“崇正、尚智、務本、傳承”的校訓,以其獨具的民族特色成為內蒙古自治區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
二、招聘計劃及待遇
2018年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聘崗位專職輔導員16名、男生公寓心理咨詢師1名(詳見附表)。內聘崗位輔導員屬自行聘用,不占事業單位編制,工資待遇參照在編人員標準確定。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政治素質高,品行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學歷、學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畢業且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在我校工作10年及以上的在崗人員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
7.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為2018年8月1日;
8.年齡要求: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校工作10年以下在崗人員年齡可放寬至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校工作10年及以上在崗人員年齡可放寬至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應聘輔導員應符合下列崗位要求
1.中共黨員(包括預備黨員);
2.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和氣質。
(三)應聘心理咨詢師應符合下列崗位要求:
男,心理學專業碩士畢業,已獲得三級及以上心理咨詢師證書(蒙漢兼通或所學專業本、碩一致人員優先)。
(四)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定向招錄培養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發布信息
于2018年7月26日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布招聘公告。同時在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和簡章。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陸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網站(網址:http:// www.imnc.edu.cn)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日8?00時--至2018年8月10日17?30時。
3.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須用二代身份證(護照)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注意所報崗位與專業等相關要求,需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色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符合崗位要求,對所報崗位招聘條件一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嚴重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時間為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0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審核合格人員須于2018年8月11日至2018年8月13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比重為40%。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二)筆試用蒙語文或漢語文作答,蒙漢兼通崗位人員筆試必須用蒙語文作答。
(三)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或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等文具參加筆試。
(四)筆試時間:2018年8月14日
筆試地點: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筆試具體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