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內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內聘公告【招17人】
(五)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六)筆試總成績的計算:筆試總成績 = 筆試成績 + 政策加分。
(七)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二)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如出現報名人數不夠比例問題由我校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研究適當放寬比例。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中共黨員證明(黨員所在黨組織開具組織關系證明);
6.在我校工作人員須提供有關證明。
(五)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在網站上(網址:http:// www.imnc.edu.cn)另行通知。
(二)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比重為60%,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表達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綜合素質。
(三)應聘人員面試用漢語言作答。
(四)面試劃定合格分數線75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網站上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一)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面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二)體檢工作由統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應聘資格條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學習)經歷、工作表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考察情況,按照相關規定與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結束后,為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受理電話:0471—6585072.
(三)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關紀律要求
招聘過程中與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上級部門和社會全程監督。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內人社部令35號)有關條款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或計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舉報電話:0471—6585101。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劃定具體考試內容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不組織任何形式的培訓。
(二)未盡事宜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三)本簡章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1—6585072.
原標題: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8年內聘崗位輔導員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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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2018年7月26日
來源:http://www.impta.com/xinwenkuaixue/2018726112824.asp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