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撫州市南豐縣暑期縣城小學選調教師公告【招65人】
為了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根據縣城小學教師需求的實際情況,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擬從農村小學教師中擇優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小學任教。為使選調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進,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南豐縣縣城小學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選調的組織、指導、監督和協調工作。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教育的副縣長任副組長,成員由人社、教體、監委、財政、編辦、法制辦等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選調的日常工作。同時,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二、選調條件
1.選調對象。本縣農村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且在本縣農村小學任教滿三年(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其中政策性安置人員須按服務期要求執行(如特崗教師轉編后須滿三年,“三定向”教師工作須滿五年,支教教師安置后工作須滿二年等)。
2.學歷與資格。須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同時必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
4.學科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或轉崗培訓證中的學科一致。
5.有下列情況之一,均不符合選調條件。
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問題且正在調查之中者。
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在處限之內或被紀監委部門立案、調查者。
③近五年內(2013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職或擅自離崗行為者。
④通過“三定向”培養、公開招聘進入教師隊伍的農村幼兒教師。
⑤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調的其它情形的。
6.獲得全國教育系統模范教師、全國教師,被評為省級特級教師、省級、省級骨干教師(由縣、市、省教育部門層層評選并經省廳認定),全國性教學競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選派,現場課堂教學形式)獲一等獎的,由本人根據榮譽證書相應學科或教師資格證書相應學科在本方案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免試調入縣城小學工作。免試調入的人數包含在本次選調相應的學科名額之內。
三、選調名額
縣城小學共選調教師65名,語文31名、數學30名、英語2名、體育1名、計算機1名。
報名人數與擬選調學科崗位數之比不足3:1的,由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調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四、選調程序及方法
選調考試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
(一)公開報名
1、教師報名時只能申報一門學科,且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或轉崗培訓證中的學科一致,不能交叉申報。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日—8月3日。
3、報名地點:縣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4、報名材料:報名時必須帶好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轉崗培訓證)原件和復印件,所在開具的同意報名證明、無停薪留職、無擅自離崗的證明、綜合加分的證明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張,由本人填寫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填報選調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