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駐馬店市特崗全科醫生招聘13人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我市基層衛生服務能力,方便群眾就醫,根據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省醫改辦等七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豫衛發〔2016〕1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精神,決定為縣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名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派駐到鄉鎮衛生院工作。
一、招聘計劃
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是在縣級公立醫院專門設置,并將所聘全科醫生派駐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非常設崗位,為該崗位招聘的全科醫生為特崗全科醫生,是河南省基層衛生人才工程(369人才工程)的重要內容。2018年共招聘13名。詳見《2017年駐馬店市特崗全科醫生招聘計劃一覽表》(附件)。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特崗全科醫生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愿意長期扎根基層為農村衛生事業發展作貢獻;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同時,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計生部門(含省中醫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從事臨床醫療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一般應具有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
4.縣鄉兩級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醫師。在此基礎上仍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務時,各縣(市、區)可根據情況,在鄉鎮衛生院已取得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在編醫務人員中,招聘部分特崗全科醫生到偏遠鄉鎮衛生院(縣級政府所在地和中心鄉鎮衛生院除外)工作,享受上級補助的崗位津貼,但招聘比例不得超過該計劃總招聘人數的20%。
鼓勵城市業務水平較高、身體狀況較好的退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應聘,補助水平參照特崗全科醫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在崗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信息發布
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zmdwsj.gov.cn)、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招聘的有關信息及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
應聘人員自愿報名。報考者于2018年8月7日8:00至8月9日18:00期間登錄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①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②電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⑥必須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報名資料提交被接受后,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核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注意妥善保管。
2、報考資格審核
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1日內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3、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打印報名表。因錯過時間,系統關閉相關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