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許昌市禹州市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公告【招71人】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意見》(豫政辦〔2014〕161號),省醫改辦、省編辦、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中醫局、省紅十字會等9部門《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省醫改辦、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局等7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豫衛發〔2016〕1號),許昌市醫改辦、市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許衛發〔2016〕41號)和河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做好2018年度“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實施好2018年禹州市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河南省、許昌市衛計委“應招必招、尊重人才”要求,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自愿報名、考試選拔、以分擇崗(考生按專業以最終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擇對應的招聘單位)的程序,對招聘專業空缺崗位實行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統一安排。
二、招聘單位
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
各鄉鎮衛生院,具體招聘名額詳見2018年禹州市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計劃名額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的招聘對象為:應屆和往屆醫學院校畢業生(含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粕?,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生不受畢業年限限制。報考時應(往)屆畢業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貫和學習地)、性別、年齡等限制。
四、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聘專業及學歷要求
(一)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康復治療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等七個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均可報考。
(二)康復治療學、藥學、中藥學、護理學、預防醫學和醫學信息管理等六個專業,報考者需獲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報考鄉鎮衛生院需全日制大專學歷及以上。
五、招聘名額
全市鄉鎮衛生院計劃招聘71名,其中本科5名(口腔醫學1名、醫學影像技術1名、臨床醫學1名、中醫學2名),大專66名(臨床醫學22名、口腔醫學6名、中醫學10名、中西醫結合6名、醫學影像技術12名、康復治療技術2名、醫學檢驗技術8名)。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由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編辦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對于參加“51111工程”大學生到基層招聘并在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服務滿6年,未納入機構編制管理人員,符合特招畢業生招聘條件的,可參加特招畢業生招聘,本著用人、留人原則,在招聘程序上給予傾斜。
(一)發布公告:7月31日前在許昌市衛計委網(www.xcsjsw.gov.cn)、禹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臺、健康禹州微信平臺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者可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2018年8月1日—8月10日)
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聘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報名時登錄“禹州市人民政府網”下載填報《2018年禹州市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并上傳電子照片。考生自行填報后,以電子郵件形式將報名表發送至禹州市衛計委報名郵箱。電子信箱:yzswsjrsk@163.com。
2.資格審核:8月15日至8月17日為資格審核時間。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需提供證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醫學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登錄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報名時由本人填寫《2018年禹州市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表》一式2份,并張貼近期正面免冠藍底1寸彩色照片,同時需另行提供同底版正面免冠藍底1寸彩色照片2張。
資格審核地點:禹州市衛計委人事科教股(707房間),電話:0374-8880361。
報名時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此期間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三)筆試:8月下旬全市統一組織筆試考試。
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荚嚂r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按專業從到低分以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研究生、本科畢業生不再參加筆試考試,直接進入面試。
(四)面試考核:異地命題、異地考官。由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編辦組織實施。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依次優先進入下一程序,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在面試現場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不影響其他原有排名)等額確定進入下一個程序。
直接進入面試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