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公告【招275人】
根據《興國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滿足教學工作需要,優化教師資源配置,經研究,2018年繼續實行縣直中小學及縣城周邊鄉鎮中小學(即瀲江鎮小學,長岡、埠頭鄉中小學,興國四中初中部)教師考試選調,試行從農村小學考試選調部分緊缺學科教師到農村初中任教。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選調計劃
1.縣直中小學、幼兒園考試選調計劃
(1)縣直小學教師60人:
語文12人、數學12人、英語10人、科學4人、思想品德4人、音樂4人(其中三小舞蹈專業1人)、體育6人(其中男性不少于3人)、美術4人、計算機4人。
(2)縣直初中教師52人:
語文10人、數學7人、英語7人、物理4人、化學4人、生物3人、政治4人、歷史4人、地理4人、體育2人、計算機2人、美術1人。
另:從縣直小學選調縣直初中緊缺學科教師9人(單列):物理3人、化學3人、生物3人。
(3)將軍中學初中部教師18人:
語文4人、數學2人、英語4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政治2人、歷史1人、地理2人。
(4)縣直高中教師45人:語文7人、數學8人、英語8人、政治4人、生物4人、計算機4 人、歷史1人、地理5人、化學4人。
(5)縣城幼兒園教師4人。
(6)原借用人員單列選調30人:選調不分學科,報考學科與同類別選調學科,錄取按綜合折算后的成績排名(原借用在進修或局機關的,可以報考參加選調,錄取后單位為縣直中小)。
2.縣城周邊鄉鎮中小學考試選調計劃
(1)長岡鄉小學5 人:語文2人(清秀、石燕各1人)、數學2人(清秀、石燕各1人)、英語1人(大塘小學);
(2)埠頭鄉小學6人:語文2人(景山、旺口各1人)、數學2人(空軍老將軍希望小學、旺口各1人)、計算機1人(萬時紅希望小學)、體育1人(男性,旺口小學)。
3.農村初中緊缺學科考試選調計劃46人:數學12人、物理12人、生物12人、化學10人。
二、選調辦法
1.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除研究生高中教師、縣直小學單報縣直初中緊缺學科崗位實行面試外,其他各類崗位統一實行閉卷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學科計劃擇優錄取及選擇崗位。
2.分類填報志愿。中小學教師選調考試按學科填報志愿,按志愿順序優先錄取(報考小學教師的,每人可最多填報三個志愿)。其中報考縣直高中教師的,優先錄取面試合格的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歷教師,剩余崗位再按到低分錄取。報考縣城周邊鄉鎮小學的,志愿填報到鄉,確定擬錄取名單后按鄉鎮從到低分擇崗。
3.原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按參加選調考試的學科綜合折算后從到低分錄取。
4.根據《興國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凡參加選調擇崗在新單位的教師須工作滿三年后才可以調動。
5.凡發現瞞報、虛報、提供虛假證明參加選調考試的,取消當年選調考試成績,且下年度不得參加選調考試。凡在選調考試中發現有代考、夾帶、抄襲、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取消當年考試成績,認定其當年師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凡在選調過程中有誣告、惡意不實舉報或無故上訪鬧事的,認定其當年師德考核不合格,兩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參加選調考試人員必須是本縣在編在崗教師(原已審批同意借用在本系統或本縣行政事業單位的,視為在編在崗,下同),教齡(指實際任教年限,不含代課、見習生頂崗期間教齡,時間計算至2018年9月,下同)符合具體崗位要求。
2.遵紀守法,積極向上,師德良好,服從管理,農村小學教師有1年及以上村小任教經歷或村小教學點支教經歷,農村初中教師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經歷,本學年按規定完成布置的最低工作量,年度考核、師德考核合格以上,并經現任教審核同意其參加選調報考。
3.所任教的學科的教學質量在中等以上(初中和中心小學本校比較,村小全鄉比較,由任教在書面證明中注明排名班級總數及排名):(1)屬畢業班的以中考、小考成績為依據,非畢業班的以本學期末考試成績為依據。(2)教學質量排名,以率、及格率、平均分三項加權綜合排位為準。(3)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或小學思品等學科以工作量考核,不作成績要求。(4)產假或短期病假人員按休假前一學年成績計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各類選調考試:
(1)兩年內本人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立案審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兩年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重違紀事件、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直接責任人;
(3)兩年內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7-2018學年度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4)《興國縣2017—2018學年度初中小學教學質量綜合評價方案》(興教發【2018】2號)獎懲條款中所列對象。
(二)各崗位具體條件:
1.報考縣直小學及周邊鄉鎮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本縣農村小學在編在崗教師,教齡5周年及以上;
②中專(中師)畢業及以上學歷;
③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④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以畢業證書為依據,下同),或與現任教學科相同(以書面證明為依據),或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同(以教師資格證為依據)。其中,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教師的,其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須與報考學科相同;報考三小舞蹈專業教師的,所學專業必須為舞蹈專業。
2.報考縣直初中教師和將軍中學初中部教師崗位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本縣農村初中在編在崗教師,教齡5周年及以上;或縣直小學在編在崗教師,教齡5周年及以上;
②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④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或與現任教學科相同或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同。其中,報考初中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教師的,其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須與報考學科相同。
3.報考縣直高中教師崗位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對象:①初中在編在崗教師(含借用將軍中學高中部期滿返崗教師),教齡5周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②服務期滿3年及以上的初中特崗教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③本縣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教齡3周年及以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脫產學習)畢業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或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同。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教師的,其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學科均須與報考學科相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