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公告【招275人】
4.報考縣城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本縣農村公辦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教齡(在本縣公辦幼兒園任幼兒園教師的年限)3周年及以上;
(2)中師畢業及以上學歷,具備幼兒園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
5.報考農村初中緊缺學科教師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本縣農村小學正式在崗教師(含特崗、三支一扶),教齡(本縣服務年限)1周年及以上;
(2)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或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同。
6.報考原借用人員選調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原借用在本系統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教齡3周年及以上;
(2)小學教師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初中、高中教師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
(3)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或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同,或與現任教學科相同。
四、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日-3日上班時間,8月3日下午5∶30截止報名。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院內進修新培訓大樓五樓會議室。
3.報名須帶材料:
(1)單位介紹信(按下發樣式打印,用鋼筆如實填寫,其中有關教學質量情況須由本校教務主任填寫,介紹信所填全部內容由校長審核把關且親筆簽名,屬原借用人員的,須編制和借用同時蓋章簽字)。將軍中學借用教師,在合同聘用期內的不得報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單位出具報考證明,并提供將軍中學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證明。
(2)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張。
(4)考務費每人100元。
4.發放準考證時間:2018年8月7日上午12:00前到原報名處領取。
五、考試有關事項
(一)選調筆試有關事項
1.筆試內容:教學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其中:中小學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新課程標準(小學、初中、高中教師為相應學科層次的版課程標準)、教學法及教育學心理學相關知識。幼兒園教學基礎知識為學前教育教學法、教育學、心理學相關知識和職業素養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幼兒園為相關保教業務知識;小學教師為初中知識水平;初中教師為高中知識水平;高中教師為高考知識水平。筆試總分100分,其中:教師教學基礎知識占40%、學科專業知識占60%。
2.筆試時間:2018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興國三中。
(二)研究生高中教師、縣直小學單列報考縣直初中教師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現場無生賽課形式,內容為高中或初中現行相應學科教材,現場備課時間45分鐘,上課15分鐘。
2.面試時間:2018年8月10日上午9:00開始。
3.面試地點:興國三中 。
六、錄取與公示
1. 除研究生高中教師、縣直小學單報縣直初中緊缺學科崗位外,其他崗位根據志愿及學科選調計劃,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擬錄取選調名單(其中如果縣直小學體育教師男性少于3人,則分男、女性別從到低分單列順延至男性3人、女性3人為擬錄取選調名單),同等分數下,依次按第一學歷、年齡較高者順序優先錄取。
2.為鼓勵和吸引高學歷人才到高中任教,報考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崗位的,從符合報考條件的人選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錄取。試用期一年,如不能適應高中教學的,則由教育局調劑到縣直小學或縣直初中任教。
3.縣直中小學教師(含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的教師缺額,按“減一補一”的原則增加到縣直小學、初中相應選調學科計劃(原借用人員錄用為選調考試的,不計算缺額)。縣直小學單列報考縣直初中緊缺學科而產生的缺額,按“減一補一”的原則依次按語、數、英順序增加縣直小學相應選調計劃。其他學科沒有選調計劃,相應增加下學年該學科選調計劃。
4.長岡鄉、埠頭鄉小學教師(含原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的教師缺額,按“減一補一”的原則增加到本鄉鎮相應選調學科計劃。如該學科沒有選調計劃,缺額1-3人,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順序增加計劃(循環類推)。
瀲江鎮小學、長岡初中、埠頭初中、興國四中初中部(含原高興中學、新圩初中)、列寧初中部因現有人員超編,沒有考試選調計劃。如上述教師參加縣直中小學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某學科不能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初中學科教師平均周課時量大于16節),則根據教學正常需要的原則,按報考志愿,優先從報考高中相應學科教師的考生中,從到低分擇優錄取選調緊缺學科教師,具體學科及名額根據減少情況確定。
5.報考三小舞蹈專業教師的,同時參加縣直小學音樂教師選調計劃,即:如未能錄取但又符合縣直小學音樂教師報考條件的,可參加縣直小學音樂教師錄取(按成績從到低分錄取)。
6.將軍中學初中部教師崗位如報考人數小于選調計劃,從報考縣直初中相應學科崗位且服從調劑人員中按到低分補錄。
7.原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同時參加縣直中小學同類別同學科教師選調計劃,即:如未能錄取縣直中小學選調計劃的,可參加“原借用人員選調”計劃錄取。
8.因“原借用人員選調考試”考生報考的類別及學科不同,將筆試成績折算后再排名,筆試折算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筆試折算成績=折算系數×個人筆試成績。
折算系數為參加考試全體考生的有效成績(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總平均分與參加相應類別相應學科考試考生的有效成績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為:
折算系數=全體選調考生的總成績平均分÷該類別該學科考生總成績平均分。
9.擬錄名單在“興國縣人民政府網”“興國發布”“興國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錄用名單報領導小組審定;公示有異議并經領導小組調查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因其取消錄取資格而產生的空缺,不予進行遞補,轉入下一年選調計劃。
七、組織領導
成立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謝燕九,副組長:李文濤 ,下設辦公室于縣教育局,由邱昌源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選調考試工作在縣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本方案由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興國縣2018年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實施方案
來源:http://www.xingguo.gov.cn/zjxg/dtxx/tzgg/201807/t20180727_487203.html
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7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