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甘肅定西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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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試行)》(定政辦發〔2011〕231號)、《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補充意見》(定政辦發〔2014〕97號)及《關于安排下達2014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及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定事招聘辦發〔2014〕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2014年全縣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2002年至2014年畢業,到我縣登記注冊后未就業的國家計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持《擇業證》或《報到證》到我縣登記注冊的的未就業普通中專畢業生,通過成人高考、函授、自學考試等方式取得國民教育序列(不含黨校函授學歷)大專以上學歷的。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本縣常住戶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緊缺專業碩士以上研究生和部屬院校的緊缺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不受地域限制。縣外生源已在我縣登記結婚滿一年以上(2013年11月5日前),其戶籍遷入我縣的,憑本人結婚證、戶口簿、擇業證(或無就業單位的報到證)等有效證件,允許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分配。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知識和任職資格。
(五)具備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三、組織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7日---11月21日,共5天。
(二)報名地點:縣職業中專
(三)所需證件:
1.國家計劃內招收的應往屆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擇業證(或無具體就業單位的報到證)、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考教育教學單位的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持《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合格證,已婚人員還需提供縣級計生部門出具未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
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1張。
3.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本人有效證件。
(四)考務費:每人150元。
(五)報名工作結束后,將復核崗位報考人數是否達到招聘計劃3:1的比例,專科崗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本科以上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1比例的,可按緊缺專業對待,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四、組織考試
(一)考試時間:2014年12月下旬,具體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二)考試內容: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綜合類崗位的,其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時事、文史、寫作及計算機應用等知識;報考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擬招聘崗位的專業綜合基礎知識。師范類畢業生報考教育綜合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計算機應用等知識;報考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擬招聘崗位的專業綜合知識。
(三)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計算及加分項條件
(一)成績計算:原則上以《專業考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二)加分項條件:嚴格按照《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補充意見》(定政辦發〔2014〕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1.從2014年起,對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期滿退役后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基層鄉鎮事業單位(或縣以下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公開招聘考試的,在《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考試》成績中加5分。
2.全縣范圍內未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在《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考試》成績中加3分;報名參加基層鄉鎮事業單位(或縣以下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公開招聘考試的,在《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考試》成績中加5分。
3.全縣范圍內持有“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農村二女結扎戶父母光榮證”的農村純農戶家庭中的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父母雙方均系農村戶籍),報名參加基層鄉鎮事業單位(或縣以下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公開招聘的,在《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中加10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只加分一次,不累計加分。
六、初選、體檢、公示
考試結束后,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各崗位招聘指標及考試總成績(含加分項),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報考者的總成績(含加分項)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由到低分確定最終人選,然后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體檢合格者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體檢、公示不合格或確有問題的人員,取消資格,然后從本崗位應聘人員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審批、聘用
對經考試考核、體檢、公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批。經批準聘用的所有招聘人員到崗后,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實施崗位聘用、兌現相應待遇,并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為了充分體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考原則,招考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同志進行全程監督,并設立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中共漳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縣監察局)
0932—4862183
聯系電話: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932-486123
漳縣教育體育局0932-4861634
(原標題:2014年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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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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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