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交城縣招聘幼兒教師公告【招50人】
(二)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凡符合資格條件的,填寫《交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每個應聘人員只限應聘一個崗位。同一崗位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工作結束后,因報名人數不達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的,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將通知報考者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愿重新選報及其他崗位均不符合要求的,將退還報名費用。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或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擔任本崗位職責的,均可取消聘用資格。
準考證發放: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一卷(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教學理論(分值為25分)、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25分)、幼教教學大綱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分值為5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揭曉后,從筆試成績人員中分招聘崗位按到低分分別排序,按規定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額遞補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將進一步確認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實有效。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后,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
(五)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規定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適應報考崗位的基本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采取百分制,占總成績的40%。
報考本科崗位的人員,由于不參加筆試,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時間及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1、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總成績=筆試成績×60% + 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全部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1:1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分數也一樣,則全部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如后續審核全部合格,則一并聘用)。
2、成績公布
考生最后總成績將在交城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