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平遙教育科技局招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生須知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生須知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實行全程電子監控錄相,務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并遵守相關規定。
1、集中
所有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8月15日早6:00前到平遙中學東教學樓西統一集中,抽取序號(號牌)備課、講課。7點關閉測試區。
2、備課
考生按序號提前5分鐘在備課室根據課題在指定座位封閉備課,備課時間60分鐘,備課紙由備課室統一準備。備課時只準帶指定的教材和教師用書,不得帶教案集等其它參考資料。
3、講課
考生提前2分鐘按指定路線到講課室外候講。按確定的講課時間佩帶號牌進入講課室,面對評委講課,講課時間10分鐘。
講課不使用多媒體。
考生在講課過程中不得向評委透露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畢業等個人信息,不得談及講課內容外的話題。
講課不得超出規定時間,規定時間沒有講完的,評委提示其停止講課。
4、退出
考生講課結束,評委當場告知測試成績,即退出講課教室。不準再進入講課室,也不準在測試區內逗留或交談,在出口指定處將教案、號牌交工作人員后按提示通道走出測試區。
5、計分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考生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按各評委評分的平均分記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選招。
所有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全部按規定命題講課,否則記0分。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在本專業講課結束后統一公布。
6、講課內容范圍及教材版本(見附件)
違紀處罰規定
考生如有下列行為,視為違紀。
1、將規定以外的教學參考書、教案集、輔導資料等帶入備課室、講課室的;
2、將手機和帶有存儲記憶功能的電子設備帶入備課室的;
3、向評委報出自己姓名等個人信息的;
4、備課時參考他人教案的;
5、請別人幫助備課的;
6、有賄賂評委及工作人員行為的;
7、有擾亂測試工作秩序或有其他違紀行為的。
考生發生以上違紀行為取消本次測試資格,講課成績作廢,三年內不得參加招聘考試。
原標題:2018年招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考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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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