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0人】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報考職位,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入闈人員:招聘1-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招聘11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逾期未能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
2.資格審查要求。
資格審查由和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相關業務部門按照《簡章》明確的具體條件進行審查,地區紀檢部門負責全程監督。
資格審查入闈人員需持《報名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其中:
(1)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辦公室(地區團委)出具的相關證明;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地委基層辦出具的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區公共就業服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和田地區工作的選派生、選調生、留疆戰士的配偶須提供單位證明和結婚證原件、復印件,須提供地區公務員局開具的相關證明;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須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明材料;
(6)和田現役軍人的配偶報考,須提供現役部隊出具的證明材料。
(7)和田地區引進急需緊缺和高層次人才及配偶,須提供單位證明、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和地、縣(市)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由組織部牽頭赴內地高校招錄的畢業生配偶報考,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地委組織部公務員科出具的相關證明。
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年公開考試專業參考目錄》
資格審查工作中如發現有政治條件不符、組織或參加非法宗教活動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記入個人檔案。
3.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9月24日-9月26日
4.資格審查地點:和田市阿恰勒東路61號和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公一樓大廳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按照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地區紀檢部門負責全程監督。
2.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
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要求。
面試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漢語)答題,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考官從有資質的考官中經過三次抽簽后確定,不得隨意指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費用40元。
5.總成績計算。
管理崗位=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專業技術崗位=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相同的,衛生崗位按《相關專業測試》、其他崗位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如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將進行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能測評(公安系統職位)
報考公安系統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體能測評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地區公安局共同組織。體能測評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順次遞補。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體能測評時間:2018年10月14日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提前1天到和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領取體檢表。體檢工作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體檢當日前往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報考公安系統職位的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招錄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檢的,須提交書面申請,經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另行指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從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
體檢時間:2018年10月17日-10月18日
體檢費用:500元整
體檢費用、復查費用由考生自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