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玉溪市江川區從區外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招7人】
2018年玉溪市江川區從區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7人。根據《玉溪市江川區教育系統教師縣際間交流辦法(暫行)》(玉江人社發〔2018〕32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中學教師3人,小學教師2人,幼兒園教師2人。
二、選調的范圍、對象及條件
⒈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職教師。
⒉身體健康,年齡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3.具有相應崗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教師資格。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未受過刑事處罰或黨政紀處分。
5.近五年來,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三、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人崗相宜的原則。
四、選調程序
1.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時間: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至8月22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申請報名地點:江川區教育局人事股(大街街道湖濱路中段8號)
咨詢電話:0877-8011829(區教育局人事股)
申請報名時需提交以下相關材料作為綜合考核的依據:玉溪市江川區2018年從區外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請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結婚證及夫妻另一方的戶籍及工作(居住)證明(或父母戶口冊及居住地證明);縣(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證書(或認定文件);近五年內縣(區)級及以上講課(說課)賽獲獎證書;近五年內縣(區)級及以上先進()教師、班主任證書;近五年履職考核結果證明材料(履職考核表或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履職考核結果證明);近五年班主任工作證明(由所在出具);近五年擔任領導的主管部門聘書或任命文件及主管部門的任職年限證明。證書類驗原件提交復印件,證明類材料需提交原件。
2.資格審查: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區紀委對申請報名材料進行審查。
3.綜合考核:采取資格條件及業績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區紀委組建專家組按照《玉溪市江川區教育系統教師縣際間交流辦法(暫行)》(玉江人社發〔2018〕32號)中的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考核評分,區教育局按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布。
4.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規定執行。
5.政審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區紀委組織政審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現實表現等情況。若有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中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通告及崗位要求條件的,考察不合格。
在體檢、政審考察中,若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崗位進行依次遞補。
6.公示:對通過體檢、政審考察的擬調入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7.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不良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足以影響調動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它
1.對違反縣際間調動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調動資格,五年內禁止辦理調動手續;已經辦完調動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2.申請人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在區教育局、區人社局發出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愿放棄;因申請人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者本人負責。
3.選調工作由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及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4.未盡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區教育局、玉溪市江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研究決定。
監督舉報電話:0877-8011802。
原標題:玉溪市江川區2018年從區外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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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區教育局 玉溪市江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8月13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5374&cateid=4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