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江津區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人員6人簡章
為加強江津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8年畢業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江津區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從定向江津區培養的2018年農村訂單定向應屆醫學生中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詳見附件1)。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現役軍人;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截止簡章發布之日仍系重慶市鄉鎮衛生院(含中心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正式在編人員;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未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8年8月24日9:00-12:00。
(二)報名地點: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四樓。
(三)必須由考生本人現場報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江津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持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協議書等證明材料);
(3)2寸免冠登記照1張。
(四)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
四、考試
考核招聘考試為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量化計分,面試分值100分,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說明,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公開考核招聘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