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慶涪陵區機關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公告【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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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選調崗位和選調數額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綜合知識測試成績、業務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3項成績都相同,經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由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組織實施體檢。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考察對象,其缺額根據選調崗位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綜合知識測試成績、業務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遞補人選。
八、考察
由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選調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考察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選調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5.經查實有違紀違法行為。
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選調人選,其缺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本公告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九、公示選調結果
對考察合格人員擬定為選調人選,由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在選調單位、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確定選調人員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選調人選,按規定程序完善相關手續。
公開考試選調人員到新單位后,亦需工作滿3年才能在區內流動。
十一、選調紀律
(一)公開考試選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選調工作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公開選調工作實行監督制度。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新聞媒體的監督。
(三)公開選調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公開選調工作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選調人員,一經查實,堅決予以清退,三年之內不得參加選調;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72232700
(原標題:關于2014年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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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涪陵區機關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 2014年涪陵區機關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3. 2014年涪陵區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組織部
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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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