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省藏醫院招聘16名編制外人員公告
五、考察
應聘人員的考察由我院人事科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我院將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綜合表現情況等進行考察,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曾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記錄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招聘空額可按考試成績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醫院將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青海省藏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1.公示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平等原則,招聘工作每個環節的結果都將公示在青海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我院的網站上,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姓名、年齡、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等信息,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直接向青海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人事處、駐廳紀檢組及我院人事科和紀委反映,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公示無異議,面試結果報送青海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處備案。
公示接待電話為0971-8201008(青海省藏醫院人事科)0971-8201012(青海省藏醫院紀委)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我院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規定程序,依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聘用
經衛計委審核備案后,醫院與受聘人員簽署就業協議及勞動合同。應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報到的,我院可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或終止勞動合同,按照程序遞補人選。
聘用期內的工資待遇、社會及日常人事管理均按照國家、青海省相關政策執行。
原標題:青海省藏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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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藏醫院
2018年8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