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科技大學招聘公告【招13人】
(三)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明確到人,嚴格執行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招聘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四)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網站公布。筆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教育廳、人社廳。筆試安排和資格審查結果同時在網站公布。
(1)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40 %,專業知識占60%。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2)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
(3)筆試結束3日內,在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為5天。
2.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達1?3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教育廳、人社廳。
(1)面試由5至9名專家組成(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評委只限1人),主考評委由外聘專家擔任。
(2)面試采取以試講為主,提問和答辯為輔,滿分100分。
(3)面試成績當天在考場外公布。
(4)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結果和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網站公示5天。
(5)面試全程錄像。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工作。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如招聘單位對健康條件有特殊要求,應事先在招聘公告中說明。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成立考察小組,實地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以單位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復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紀律
1.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全程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教育廳、人社廳報告。
2.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公示信息按照《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擬聘人員公示(樣式)在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3.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九、招聘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指導、監督下進行,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招聘工作領導組及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人事部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要落實主體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審核把關。人事部門及參與人員要嚴格規程,嚴肅認真,嚴肅紀律。
十、咨詢
聯系人:安老師
咨詢電話:6998299
監督電話:6998119
咨詢時間:8?30—11?30,15?00—18?00
原標題:太原科技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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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tyust.edu.cn/info/1153/5340.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