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竹溪縣鄉鎮衛生院招聘醫護人員公告【招7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2〕106號)和《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等相關規定,結合竹溪縣鄉鎮衛生院編制空額情況,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70名(差額事業編制,其中醫技人員40名,護理人員28名,會計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2018年竹溪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醫護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各類人員,詳見《竹溪縣2018年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醫護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竹溪縣事業單位現有在職在編人員;
3、有吸毒史的人員;
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設置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等,詳見《竹溪縣2018年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醫護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四、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過竹溪縣政府網、竹溪縣新聞網等新聞媒體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自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點:縣衛計局502室人事股(竹溪縣城關鎮燒田大道486號)。
2、報名有關要求。
(1)資格審核:報名時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醫護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兩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一式一份。
(2)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填報虛假信息或信息填寫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經核實,取消錄用資格,并錄入誠信黑名單。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3)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三支一扶” 兩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還應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附件3)。
(5)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6)根據鄂價費[2001]91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繳納筆試考試費用100元。
(7)經過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統一發放《2018年竹溪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試
1、筆試
(1)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分臨床醫學專業、護理專業、醫技專業(含藥學、影像、檢驗、康復專業)、公共基礎知識及財務管理四類試卷。主要測試報考者對擬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水平。
①報考臨床醫療類崗位的考生使用臨床醫學專業試卷;
②報考護理類崗位的考生使用護理專業試卷;
③報考藥劑、影像、檢驗、康復類崗位的考生使用衛生法規、醫學倫理類試卷;
④報考會計類崗位的考生使用財務管理類試卷;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詳見《2018年竹溪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醫護人員筆試準考證》。
(3)為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如屬于急需緊缺崗位可以放寬到1:2比例開考,如達不到1:2比例的,考生可自愿調劑到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通過竹溪縣政府網、竹溪縣新聞網公布。
筆試滿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鄂人〔2006〕16號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可享受5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符合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