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濟寧市屬事業單位“優才計劃”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6人】
為貫徹落實全市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改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為新舊動能轉換提供人才支撐,我市定于2018年組織實施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及“雙”高校開展人才引進計劃(簡稱“優才計劃”)。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及對象
(一)招聘數量
共有42家事業單位招聘111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需求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海外高校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建設高校(見附件2)畢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3.全日制本科生:42所大學建設高校(見附件2)的全日制本科生。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有較強的專業理論功底和實踐能力,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1日(含,下同)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生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對急需緊缺專業或業績突出的人員經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六)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需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
(七)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市屬醫療機構、高校、市教育局所屬崗位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應聘其他單位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及聘用單位工作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
我市黨政機關在編人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實行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形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17日9:00—2018年9月21日17:00。應聘人員填寫《2018年市屬事業單位“優才計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3)、《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4),連同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照片或掃描件一同發招聘單位郵箱,各招聘單位郵箱見附件1。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附件5)。郵件名稱注明姓名+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報名工作,及時查看本單位郵箱報名情況,認真進行初審。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招聘條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補充的,要及時電話告知報考人員。
四、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對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現場資格審查材料包括:《2018年市屬事業單位“優才計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二代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張。資格審查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填報的信息確認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同時審查應聘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應聘人員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畢業院校、專業為準。資格審查情況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