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沙縣教育局考核選聘58名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任教公告
四、選聘辦法
從農村考核選聘到城區任教的教師,在符合選聘條件的前提下實行“量化計分評比”和“片斷教學面試”的辦法進行。
(一)計分標準:
1.農村工作年限:從本人任教當年起計算,每在農村工作滿一年計1分。
2.年度考核:任教以來年度考核每獲等次1次計2分。
3.班主任工作年限(含視同班主任):任教以來每滿一年計1分。
4.表彰獲獎:任教以來,獲得的綜合表彰獎,受過多次表彰的只計得分3次。獲校級及以上表彰的(先進)教師、(先進)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先進)德育工作者、師德標兵、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等。6分、省級5分、市級4分、縣級3分、鄉(鎮)2分、校級1分。
5.教育科研:⑴任教以來,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多項多次只計得分3次。撰寫教育教學經驗總結(含論文、科研報告、論著),校級匯編每篇0.5分;縣級匯編每篇1分;市級匯編每篇1.5分;省級匯編每篇2分;CN刊物每篇2.5分。⑵主持完成校級以上(縣級以上作為核心成員的須在前三名)教育教學研究課題,多項多次只計得分3次。2.5分、省級2分、市級1.5分、縣級1分、校級0.5分。
6.賽課(含教學比武)獲獎:任教以來,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學科賽課活動,不含課件、教案、教學錄像等參賽獲獎。獲得多項多次表彰的只計得分3次。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6分、5分、4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分、4分、3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4分、3分、2分。
7.困難照顧:(1)父母、配偶、子女居住城區且有一方長期患癌癥、癱瘓、腦中風后遺癥、尿毒癥等四類重病,需要護理照顧的計5分;(2)本人屬獨生子女,父母在城區居住且一方年齡在70周歲及以上的計5分;(3)夫妻長期兩地分居(一方在縣外且長達10年及以上)或喪偶獨自照顧子女的計3分;(4)夫妻雙方都在農村工作的,其中一方可計3分。
8.取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優先選聘。
9.夫妻雙方都在鄭湖鄉、湖源鄉中小學幼兒園任教(或有一方在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公職人員)滿20年的,優先選聘。
(二)片斷教學面試:(時間另定)
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達不到70分的不予選聘。
五、選聘程序
(一)符合參加考核選聘條件的人員首先向任教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原始材料。按下達的選聘學科及人數,組織審核、量化計分;經審核、量化符合考核選聘條件的人員,按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推薦的選聘人員,并在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縣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和報送材料要求上報縣教育局人事股。
(二)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相關人員對各校推薦的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量化計分評選,根據各校推薦的選聘人員的得分多少,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面試人員,得分相同者,依次以教齡長、工齡長、專業技術職務高、年齡大者優先。
(三)對確定擬面試人員進行片斷教學面試,面試合格后即確定為正式選聘人員。
(四)正式選聘人員先確定沙縣城關第一小學教師名額人選,再按志愿選擇,若按志愿選聘名額不滿或超過的,則由縣城區中小學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調劑安排;若不服從調劑安排的取消其選聘資格。
(五)擬選聘人員確定后在沙縣教育公開欄按規定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六、材料報送
各校符合考核選聘條件人員,由統一將《2018年沙縣考核選聘農村教師到城區任教申請表》、《考核選聘缺科教師量化計分評比匯總表》(見附件2、3),推薦的選聘人員基本條件證件(個人家庭特殊困難的需提供困難簡介及相關證明材料)和計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于2018年8月28日(正常上班時間)報送縣教育局人事股,其中《考核選聘缺科教師量化計分評比匯總表》電子版需用U盤上報,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各農村要認真學習選聘文件,領會精神,掌握政策和辦法,熟悉程序和步驟。并通過專欄等多種形式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文件,讓每位教師準確把握考核選聘政策,掌握考核選聘的程序、時間和辦法。
(二)各農村必須認真審核申請考核選聘教師的相關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主要負責人要對申請考核選聘教師的資格審查及材料審核負主要責任。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各申請考核選聘教師不得偽造、涂改證件、材料,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聘資格,不得弄虛作假。對違紀違規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核選聘資格,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
八、組織機構
(一)成立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人大教科文衛委、縣政協社會文史辦等部門組成監督小組,對考核選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監督電話:5855822。
原標題:沙縣教育局關于2018年公開考核選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任教的通知
點擊下載>>>1-3.docx
1.沙縣城區中小學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沙縣城區中小學公開選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考核選聘缺科教師量化計分評比匯總表
沙縣教育局
2018年8月27日
文章來源: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sxjyj_tzgg/201808/t20180831_1196698.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