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貴州畢節市金沙縣直事業單位招聘185人公告(第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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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
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應聘人員如放棄某一環節,或筆試、面試成績為“0”分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體檢、考核、公示等不合格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金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報考條件及加分政策
(一)招聘對象
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4.《崗位一覽表》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校生、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4)受黨政紀處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和各級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到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的人員。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金沙縣機關、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鄉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10)截止2014年12月11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政策
1. 根據原畢節地區人事局《關于對畢節地區“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等人員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通知》(畢署人通[2008]149號)精神,對省級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到金沙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項目人員、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并在縣級及以下單位服務滿一年以上的考生予以加分。
加分幅度為:服務期滿一年以上不足兩年的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加5分,三年以上的加7分。
根據原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組織實施201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的通知》(畢署人社通﹝2010﹞191號)精神,對就業見習的高校畢業生, 享受以上人員同等加分優惠條件。
以上人員在服務期內的,以2014年12月11日為截止日期計算服務期限;服務期已滿的,按實際服務時間計算服務期限。
加分在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
2.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填寫《加分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西部計劃”志愿者提供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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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