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龍川縣民政局招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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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社會救助管理和服務工作,全面社會救助工作規范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按照《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通過購買服務解決社會救助民政業務人員的通知》(粵民發[2014]58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向全縣招聘專職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專職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職責說明及招聘人數
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落實五保戶社會救濟政策;落實最低生活投入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本鄉鎮最低生活工作。共招聘27人。
二、崗位待遇
由龍川縣民政局與所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兩年一聘。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龍川縣民政局進行考核,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所聘社會救助專職人員招聘、調配等由龍川縣民政局統一管理,人員管理參照公務員管理制度,并實行由龍川縣民政局和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共同管理的雙重管理體制,工資福利通過縣財政購買社會服務方式落實。
具體待遇為:月工資2000元。作息時間參照公務員作息時間。
三、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實行社會招聘,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筆試面試、擇優錄用。
四、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
4、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本縣戶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招聘方法及步驟
1、成立招聘領導小組。劉通洲局長任招聘小組組長,陳添勝、葉秉球、駱國忠、王麗霞、黃初平任副組長,賴新永、鄒遠東、鄧淑芬為成員。下設招聘工作辦公室,賴新永任辦公室主任,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務。
2、公告。在龍川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gdhylc.gov.cn/)公告7天,從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3日。報名時間為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5日(2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有意應聘且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縣民政局六樓(608室)現場報名。報名時提供《龍川縣民政局招聘配備縣、鎮級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附件下載)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個人簡歷、單位證明和本人戶口簿原件及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統一為A4紙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張。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4、資格審查。由招聘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領取準考證。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領取準考證。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到龍川縣民政局辦公室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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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