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廈門市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簡章
五、考試地點
我省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視報名情況確定考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報考條件(按照上級部門下發文件要求如下)
按照《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已取得藥學、中藥學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并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學技術崗位工作滿一年的人員可報考執業藥師。
(注:相關專業請參照簡章附件)
(二)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文件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七、免試條件?
凡符合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免試報考人員應先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一)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八、報考條件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請參照簡章附件;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九、其它事項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專業技術職務。
十、考生須知
(一)應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場規則”,并按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在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和處理。
(三)考試科目共4科,均為客觀題,直接在考試機上作答。
(四)報考人員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各科試卷題本可用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十一、考試用書
報考人員自行購買。
原標題: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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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1809/t20180904_2109952.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