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慶渝中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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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區衛生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醫療人員隊伍結構,全面醫療水平,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第二批及以上錄取普通高等醫學院校2015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醫生、校醫和護理學專業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全國第二批及以上錄取普通高等醫學院校的2015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34名(其中:區屬衛生事業單位醫生30名,區屬教育事業單位校醫3名、護理學專業教師1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教育事業;
2.學歷及資格條件:應聘者在2015年7月31日前,須取得全國第二批及以上錄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相應學位證書;
應聘重慶市渝中職業教育中心護理學專業教師崗位的人員,還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年齡條件: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文件標準;
5.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二)招聘范圍
1.本次面向全國第二批及以上錄取普通高等醫學院校的2015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專業技能考核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衛生局、渝中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者到指定高校現場報名,報名同時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現場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自薦書;③加蓋院校公章的2015年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推薦報名表;④在高校學習期間的學科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確定為簽訂就業協議人選后使用)。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公開招聘設置大連醫科大學、長春中醫藥大學、重慶醫科大學等多個招聘專場。本場招聘后剩余崗位缺額將依次順延至下場招聘,其中:疾控中心公衛醫師崗位、牙科醫院檢驗醫師和口腔醫師崗位、大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臨床醫師崗位、教育事業單位校醫和護理學專業教師崗位招聘集中在第三場重慶醫科大學專場。根據前三場招聘專場情況和招聘崗位缺額,確定是否組織開展其他招聘專場,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各場次具體時間地點和招聘計劃,請及時關注渝中區衛生局、渝中區教委網站及各高校就業信息網。
第一場:大連醫科大學專場
時間:2014年12月5日(周五)9:00—17:00;
地點:大連醫科大學(大連市旅順區旅順南路西段9號,具體教學樓及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場:長春中醫藥大學專場
時間:2014年12月6日(周六)14:00—18:00至2014年12月7日(周日)上午
地點:長春中醫藥大學(吉林省長春市凈月經濟開發區博碩路1035號,具體教學樓及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場:重慶醫科大學專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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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