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滁州市招聘公告【招28人】
(三)考試(核)
1.各崗位考試(核)的方式:
(1)藥房(藥學)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藥學(中藥)基礎知識。
(2)藥房(中藥學)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藥學(中藥)基礎知識。
(3)麻醉科(麻醉學)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基礎知識。
(4)口腔科(醫師)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基礎知識。
(5)信息科(工作人員)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加實踐操作,筆試內容為計算機應用知識,實踐操作內容為軟硬件及網絡維護。其中筆試成績占60%,實踐操作成績占40%。
(6)辦公室(文秘)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加面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7)總務科(水電工)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加實踐操作,筆試內容為水電工理論基礎知識,實踐操作內容為水電工專業實操。其中筆試成績占60%,實踐操作成績占40%。
(8)財務科(收費員)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會計基礎知識和計算機操作。
(9)臨床(急診科)的考試(核)方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基礎知識。
2.考試(核)時間另行通知。
3.成績公布
各崗位考試(核)結束后,于3個工作日內在醫院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出現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層次、是否具備相應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省三好學生或省雙優生、英語等級、計算機等級等方面的情況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在醫院黨委指導下,由院人事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疾靸热莅◤秃藨刚邎竺Y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將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醫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醫院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
試用期滿后經用人科室考核合格的,工資參照本院同類聘用人員標準執行,繳納五險一金??己瞬缓细竦挠枰赞o退。
新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醫院紀委的監督。監督電話: 0550-3977799
滁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2018年9月13日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8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核)、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
詳情見《滁州中西醫結合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5.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