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臨汾永和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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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經永和縣委、縣政府決定為縣醫院等15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專業對口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的全日制大學??萍耙陨细咝.厴I生。
三、招聘計劃(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熱愛本職工作,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
(五)具有招聘崗位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
(六)身體建康,能適應應聘崗位的要求;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含晉西北計劃)到2014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到2014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三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服務期為2年的,參加2012年及以前服務的即可,其他類推。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添加為招聘單位對應的招聘崗位。
2、工作經歷、年齡、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2014年 1月1日為截止日期。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縣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具體實施,采取考試和考察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見考試公告及相關網站。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永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4、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
永和縣人民政府(http://www.sxyh.gov.cn/);
5、由招聘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6、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招聘崗位。
7、報名所需有效證件和材料: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本人檔案(或各地人才中心、市場存檔手續)或現工作單位允許報考證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者需提供學位證、并攜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非個人原因未領到報到證的,須提供發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
(7)、已的財政供養人員不得報考。
(8)、曾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高校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高校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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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