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鄭州二七區勞動監察協管員招聘公告【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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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組建勞動監察協管員隊伍實施方案的通知》(鄭政辦[2013]4號)、《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招聘勞動監察協管員的實施意見》(鄭人社監察[2013]3號)和《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招聘勞動監察協管員的通知》(鄭人社[2014]32號)文件精神,現面向鄭州市招聘勞動監察協管員(以下簡稱監察協管員)55名。公告如下:
一、 協管員工作職責
(1)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
(2)定期、逐一對網格內所有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基本信息進行采集、更新;
(3)建立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數據庫和勞動用工電子信息檔案,動態記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并進行監督;
(4)反饋職工群眾對貫徹實施勞動法律法規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5)協助勞動監察員調查處理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案件;
(6)結合“兩網化”管理工作要求,做好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本市城鎮戶籍、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熱愛勞動監察事業、責任心強、經就業困難認定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報名應聘:(1)城鎮零就業家庭的成員;(2)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3)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待遇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5)登記失業城鎮復員轉業人員;(6)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7)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8)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2、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招聘。(1)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技術與應用知識,能夠熟練操作辦公自動化軟件的;(2)擔任過村官和“三支一扶”及服務社區的大、中專畢業生;(3)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復退軍人、軍烈屬以及部隊隨軍家屬。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依據“公開條件,自愿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培訓和聘用的程序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8日一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戶籍所在地到二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勞動監察中隊現場報名。
(3)報名審查:
①報名者須持身份證(復/轉軍人證)、畢業證、學位證、計算機資格證、就業困難認定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明、勞模證、軍烈屬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②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現場進行圖像采集。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③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凡沒有經過就業困難認定的報名人員請到居住地所在社區申請就業困難認定。
④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時間、內容和方法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勞動法律、法規知識和計算機應用常識,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顯示為準。
(2)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至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人員,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成績評定。考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具備條件者列前位。
3、體檢和公示
(1)體檢:按照成績評定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招聘名額1: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二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
(2)公示:對擬聘人員將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為7天。
4、培訓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須參加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的勞動監察業務培訓,培訓合格頒發勞動監察協管員證書后方可上崗工作
5、工作地點
根據我區監察協管員配備的實際情況,本次招聘的監察協管員工作地點安排在市區內的13個街道辦事處及其社區(侯寨鄉、馬寨鎮除外)。
四、協管員待遇和管理
協管員的工資標準,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400元(不含社會保險費等相關待遇)支付。協管員實行“統一組織、統一使用、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實行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協管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等其他服務項目。
五、二七區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二七區勞動監察中隊
地址:鄭州市二七區京廣南路9號
電話:0371—68700682
原標題:2014年二七區招聘勞動監察協管員公告
二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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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