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蘇盱眙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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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3人。詳見《2014年盱眙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且在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專業條件按“類”設置的按《盱眙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專業目錄(2014)》執行,專業條件未按類設置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崗位對年齡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或在籍學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組織人社部門證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張,于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經濟開發區迎春大道企業服務大廈406室)報名。咨詢電話:0517-88288405,0517-80910771。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填寫《2014年盱眙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繳納筆試費100元/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須達3:1,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已報名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時間為2014年12月19日上午:8:30-11:45)
(二)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總分100分,50分及以上為合格。
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1日上午8:30—10: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ldj.xuyi.gov.cn/)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參加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按從到低分的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應聘人員須交驗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組織人社部門證明)。進入面試人員為在職人員的,還須在資格復審時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應聘者(含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ldj.xuyi.gov.cn/)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4.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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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