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吐魯番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人】
為推進吐魯番市經濟社會發展,完善人才隊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全面建設,根據自治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關于下達2018年吐魯番市事業單位招聘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340號)文件規定,2018年吐魯番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崗位自愿報名,擇優聘用。
二、報考條件、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9月20日至2000年9月20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2年9月20日至2000年9月2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及學歷條件;
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依據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2017年)》(詳見附件2)。
7.報考人員學歷是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8.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具體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1.凡是戶籍“不限”的崗位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條件的均可報考,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8年吐魯番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附件1);
2.在吐魯番市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不受戶籍限制(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滿8個月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滿16個月以上);吐魯番市招聘的地方性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及協警且工作滿3個月以上的;
3.吐魯番市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吐魯番市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駐吐魯番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報考對戶籍無特殊要求的崗位外,也可報考要求吐魯番市生源或戶籍以及所在區縣生源或戶籍的崗位。
涉及時間時限的含試用期,均截止至2018年9月20日(含當日,下同)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
2.充實基層的“5%人才儲備編制”人員、特崗教師;
3.自治區統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結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自治區大學生基層培養鍛煉“天池計劃”人員;
4.現役軍人;
5.近3年來,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社會公益性崗位考試等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6.曾經在公務員、事業單位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合格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錄(聘)用后因故取消錄(聘)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8. 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9.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