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淄博市高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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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0日9:00—22日16:00。
查詢時間:2014年12月20日9:00—23日11:00。
繳費時間:2014年12月20日9:00—23日16:00。
審核時間:2014年12月20日9:00—23日11:00。
報名網址:
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gqrsj.gov.cn/)。
報名流程: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純色背景,分辨率為160*120像素,文件類型為JPG格式,不大于20KB)。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計入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資格初審: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要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許應聘者補充后再次提報。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內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棄權。繳費后,下載打印《2014年高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014年高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登陸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后,于2014年12月22日下午1:30-5:00到高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高青縣城文化路31號)3樓干部科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報名表、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出具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復印件)。
4、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急需崗位按2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急需崗位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綜合類B崗位核減的計劃調整到綜合類C崗位;其他單位核減的計劃調整到同一招聘單位的其他崗位。原應聘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筆試后,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2014年高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014年高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照片相同),筆試準考證(審驗后退回)、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派遣期內畢業生,還需提交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國外及港澳臺高校畢業生應聘的,除應提供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成績單(同時附正規翻譯公司翻譯的中文對照譯文)等材料。
3、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有主管部門的還需提交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定向招聘崗位,除提交相關資料和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畢業生,屬于在崗的,要出具縣(區)或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在崗且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服務期滿的,要出具服務期滿證書或縣(區)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期滿證明。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