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隨縣專項招聘縣直醫療衛生單位人員公告【招121人】
經縣編委會批準,為加強縣直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滿足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鄂人社發〔2016〕23號)和《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隨縣政辦發〔2014〕25號)等文件規定,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121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告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愛崗敬業,能吃苦耐勞,愿意扎根基層,聘用后最低服務期不少于5年;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色盲、藥物過敏史),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6.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有職業不良行為記錄或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5.定向就業簽約服務期內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
6.隨縣醫療衛生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2018年隨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隨縣人民醫院、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1名。其中,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隨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關于“四項目人員”有關政策: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管理辦法>的通知》(鄂組通〔2013〕90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于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鄂人社發〔2017〕2號)等文件精神,本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面向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即: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設置了定向招聘崗位計劃,“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可報名參加本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定向招聘崗位的招聘,也可報名參加其他崗位的招聘,按照定向招聘和加分優惠措施不同時實行的要求,本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實行“四項目人員”加分政策。
“四項目人員”中已經等途徑成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政策優惠。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6日—10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隨縣衛計局501室(主樓五樓)
聯系電話:0722-3339979
3、報名辦法:符合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登錄隨縣人民政府網下載或在報名地點領取《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持《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其它報名材料,到隨縣衛計局501室現場提交報考申請,簽署《誠信承諾書》,并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每門50元。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經現場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應提供縣級以上服務基層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上述材料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否則視同放棄專項招聘資格。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選擇報考多個崗位。報考人員未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4、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各1張,另交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備用,表樣見附件);
②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③學歷認證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有關要求說明。
1.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2.關于學歷的說明?!秿徫槐怼分袑W歷一欄標明的學歷學位,為報考本崗位須具備的最低學歷及學位要求。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