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屬招聘教師公告【招51人】
根據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屬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文件規定,經中共東營市委組織部、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現將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屬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專業名稱主要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學科目錄)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服務年限未滿(含試用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限與機關事業單位確定勞動人事關系的人員)應聘的,網上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將介紹信原件照片上傳至報名系統,照片須清晰,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處理工具須從報名系統下載);其他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于體檢前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二、招聘崗位
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屬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屬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2日9:00—10月24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10月22日11:00—10月25日16:00
報名網站:東營教育信息網(www.dyjy.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其中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人員報考的,須上傳個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照片;取得國(境)外學歷人員報考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照片;上傳的證件或證明原件照片須清晰,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處理工具須從報名系統下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填報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重要報名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10月22日11:00—10月25日16:00
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招聘單位”)負責報名資格初審工作,對具備應聘資格且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須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再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應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及學歷證件等信息資料,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招聘單位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確保信息安全。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10月22日11:00—10月26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東營教育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人員于2018年11月7日9:00—11月9日9: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屬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殘疾人,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A319室(東營市東營區勝泰路28號)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屬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取消、核減計劃將在東營教育信息網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計劃的考生應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負責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