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高碑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中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通告
為了切實做好我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工作,按照《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計委令第15號)、《河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冀衛規〔2018〕2號)和《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2018年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有關事項的通告》(冀中醫藥通字〔2018〕第1號)規定,我局現將報名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本省醫療機構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5年,每年跟師時間不少于100天;
3.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
4.由至少兩名執業滿5年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推薦醫師不包括其指導老師。
申請人申請考核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的范圍應當與指導老師的專業相一致。
(二)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醫術淵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的;
3.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并得到患者的認可;
4.由至少兩名執業滿5年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
二、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時間和方法
2018年10月20日-31日,報名人員登錄“河北衛生信息網”,點擊“醫考在線”后,進入網報入口報名并上傳照片。報名人員應按照“會什么、報什么”的原則,選擇1個“專長病證”,一般應是具體醫術(見附件1)和具體疾病名稱(見附件2)。未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網上報名者,本年度將無法報名參加考核。
(二)現場報名資格初審和報名信息確認
11月1日至11月7日,高碑店市轄區長期臨床實踐人員到高碑店市衛計局(師承人員到師承指導老師主要執業地點所在地衛計局)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初審和報名信息確認,過期不在受理。
(三)報名人員應當提交的材料
1.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見附件3):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式樣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1份(應當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完整并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推薦醫師的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各1份,以及《推薦醫師承諾書》(應當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空白表格,由推薦醫師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初審現場填寫并簽字);
(4)能夠證明醫術專長確有療效的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經公證的《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1份;
(6)跟師學習筆記、臨床實踐記錄等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5年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7)現場辨識中藥申報表;
(8)近半年內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以上材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1—7項材料需按照順序裝訂成冊。
2.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見附件4):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式樣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推薦醫師的個人承諾書以及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各1份;
(4)能夠證明醫術專長確有療效的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醫術淵源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的證明,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a.所在地縣級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的證明1份;
b.長期臨床實踐地點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的證明1份;
c.至少10名患者的推薦證明1份。
(7)現場辨識中藥申報表;
(8)近半年內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1—7項材料需按照順序裝訂成冊。
(四)公示與匯總上報
衛計局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后,將通過審核的報名人員基本信息、推薦醫師基本信息、初審意見等信息,在報名人員長期臨床實踐地、居住地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衛計局組織復核。公示無異議的,將申請材料、公示情況及匯總表于2018年11月15日前統一報送保定市衛生計生委。保定市衛生計生委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復審后,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將復審合格的申請材料統一報送河北省衛生計生委考試培訓中心。
三、特別提示
(一)申請備案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施行前,在我市經多年實踐且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應當于2019年7月1日前向高碑店市衛計局申請登記,衛計局對登記的基本情況進行走訪調查核實,市衛生計生委將核實后的人員名單和基本信息等資料匯總后,統一報省中醫藥管理局備案。2019年7月1日以后,未經備案者不得申請參加考核。
1.多年實踐人員登記備案時應留存的材料
(1)《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多年實踐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
(2)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長期臨床實踐所在地縣級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5年的證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薦證明。有關證明文本參照《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2018年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有關事項的通告》附件4規定的格式。
2018年已經通過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以及已經取得《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不需要再登記備案。
2.師承人員備案時應留存的材料
(1)經公證的《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或《河北省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原件;
(2)師承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指導老師的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本通知下發前已經簽訂《傳統醫學師承合同書》或《河北省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的,應當在2018年11月28日前前往指導老師主要執業機構所在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
(二)擔任推薦醫師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執業滿5年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2.推薦醫師應當為主要執業地點在被推薦者長期臨床實踐所在市,并且注冊滿1年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國醫大師、“兩院”院士、全國名中醫作為推薦醫師可以不受執業地點限制。
3.推薦醫師所從事的專業應當與被推薦人專業相同或相近,并且對被推薦人的醫術特點、學術特長有深入了解。
4.每名推薦醫師每年推薦申請考核人員應當不超過4名。
(三)河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有關政策及各類事項等均以河北省衛生計生委官方網(http://www.hebwst.gov.cn)和省中醫藥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河北中醫藥”(ID:hbzyywx)發布為準。
(四)高碑店市受理單位及地址
高碑店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工作由高碑店市衛計局醫政科負責。
地址:高碑店市迎賓東路202號
咨詢電話:0312-8484015
原標題:高碑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關于2018年度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有關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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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外治法)
中醫疾病名稱與分類代碼表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師承學習人員)申報材料匯總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多年實踐人員)申報材料匯總
附件請登錄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官網或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河北中醫藥”(ID:hbzyywx)自行下載。
2018年10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