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郴州市市直單位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醫衛類事業編制人才公告【招5人】
(七)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招聘引進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郴州市衛生計生委審核后,報郴州市人社局并由郴州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的試用期由招聘引進單位確定。
五、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不負責一一通知到個人。
(二)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校驗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及準考證,現場不能出具上述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報考人員要按指定時間參加面試,不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引進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引進公告和《2018年郴州市市直單位“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醫衛類事業編制人才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或不符合招聘單位條件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郴州市其他機關單位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本次招聘單位報告,并主動終止參與本次招聘的后續相關環節。
4.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將情況如實通報其所在單位或居(村)委會。
(四)對報考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同一崗位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可遞補一次。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報考人員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優惠政策
引進人才的有關待遇按郴州市《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林邑聚才”計劃的若干措施》執行。
七、政策解釋和招聘咨詢
招聘公告中優惠政策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考務安排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招聘引進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郴州市委組織部:0735-2871250;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735-2871958;
郴州市衛生計生委:0735-2368332;
郴州市精神病醫院:0735-2891665。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衛生計生委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735-2169060
原標題:2018年郴州市市直單位“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醫衛類事業編制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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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郴州市市直單位“名校優生”工程招聘引進醫衛類招聘事業編制人才崗位信息表.doc
2、郴州市市直單位“名校優生”工程醫衛類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郴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10月18日
原文鏈接:http://www.rsks.czs.gov.cn//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367.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