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87人】
(二)崗位查詢
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表》。報考人員對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咨詢相應單位招聘工作聯系人。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10月23日-11月5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報考其他崗位。
(四)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10月23日18:00-11月5日18: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必須在2018年11月5日18:00前完成網上繳費。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考試費用共計95元。其中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科40元。報考人員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五)筆試開考比例
第一師阿拉爾市、第二師鐵門關市、第三師圖木舒克市、第十四師昆玉市直屬事業單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2;第一師阿拉爾市、第三師圖木舒克市、第十四師昆玉市所屬團場及四類以上地區團場所屬事業單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余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崗位報名情況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因某崗位招聘計劃數較多,報考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六)崗位取消
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于11月6日22:00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且不申請崗位改報的報考人員,予以退費。
(七)崗位改報
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7日10:00-18:00,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進行崗位改報,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不得再參與崗位改報。
(八)打印報名表和筆試準考證
繳費完成后請在兵團考試信息網上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資格審查、面試時攜帶)。
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11月15日—18日登錄兵團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依照報考崗位類別,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醫療衛生類、教育教師類。各類筆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漢語試卷),試卷滿分均為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性試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性試題(醫療衛生類為主、客觀性試題),報考人員必須使用0.5-0.7mm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答題。考試用具由報考人員自備。
(二)筆試時間、科目和地點
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
10:30-12: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2:00-14:00《綜合應用能力》
具體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
(三)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兵團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按照不同類型單位分別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試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及最低分數線可于2018年11月底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時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證明。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部門
各師(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師(市)招聘崗位資格的復審。兵團機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及兵直事業單位負責本部門招聘崗位的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信息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信網學歷證明)、筆試準考證和打印的《報名表》等材料到各復審點復審。
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自治區或兵團、各地州或師(市)項目辦出具的證明。
兵團選派生應提供師(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崗位,資格復審時復審部門要進行技能測試。
崗位要求有“二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還需開具二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 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規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實際人數進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其中,報考綜合管理類、醫療衛生類招聘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報考教育教師類招聘崗位的面試采取說課或試講的方式進行。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面試內容分為說課和專業技能展示兩項。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為小學階段教材,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為初中階段教材,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為高中階段教材。
面試使用漢語答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一)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二)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根據實際確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