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廣元市部分縣區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214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經批準,我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4名中小學教師補充到部分縣區(鄉鎮)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廣元市部分縣區2018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應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2019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條件限制。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2)。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7)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10)違反有關規定不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招聘,招聘名額為214名。
其中:報考崗位編碼為0801001、0801002、0801004、0801005、0801006、0802004、0802005、0803001、0803003、0803004、0804001、0804002、0804003、0804004、0804005、0804006、0804007、0804008、0804009、0804010、0804011、0804012、0804013、0804014、0804015、0804016、0804017、0804018、0804019、0804020、0804021、0804022(詳見附件2)的考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