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閬中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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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有關規定,經中共閬中市委、閬中市人民政府批準,閬中市人民醫院等23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本公告附件4。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大中專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屬事業單位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5年畢業的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5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 (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違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間:2015年1月5日上午9點至2015年1月9日下午6點,逾期不再補報。
(三)報名地點:閬中市七里新區勞動大樓六樓閬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817)6363600。
(四)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要求。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事業單位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和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考生報名時要認真填寫《閬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資格初審: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有醫師(護士)執業資格證、職稱證書及其他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須帶證件原件、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還應提交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符合國、省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按本公告第五條“政策加分”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尚未領取到畢業證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者持學生證、及所在(院系)出具的學歷、專業、畢業時間證明等材料原件報名。
本次公招不收取筆試和面試考試費。
(五)開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要求,結合招聘單位實際,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達不到3:1的公招崗位,經閬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可放寬到2:1)。
(六)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經批準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減)或取消的情況,于2015年1月12日在閬中人事人才網上向社會公布。
(七)準考證發放
考生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6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考生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考,因證件不全或所提供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以及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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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