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公告【招47人】
為加強醫院人才隊伍建設,人才隊伍素質,為醫院長足發展儲備人才,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待遇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工作人員47人。具體崗位、人數、待遇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品行端莊,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1)衛技崗位: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02日至2000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博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11月02日以后出生);
(2)綜合管理崗:
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0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專業;
6、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2、2019年畢業生、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
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確保在參加資格復審時取得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原則上要求在2019年7月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如考生存在《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事項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報名前通過高港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02日—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15,下午2:00-5:00(節假日不上班),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人事科。(泰州市高港區春港東路98號醫技樓4樓)
3、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3)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5)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
(6)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張;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代報名人除必須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