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市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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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審核
招聘機關根據聘任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參加考試測評,名單于2015年1月5日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等網站公布。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1∶5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并予以公告。
(三)考試測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綜合評價。具體時間、地點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聘機關確定和通知。
1.筆試
筆試重點考查與聘任職位相關的理論業務知識、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滿分100分。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等網站公布。面試前由招聘機關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所聘任職位要求的綜合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
3.綜合評價
泰興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聘機關組成專家小組,采用面談答辯、履歷評價等方式,對面試人員的學歷、專業、工作履歷和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適崗性。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面談答辯和履歷評價分值分別按70%和30%的權重分配。
考試測評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綜合評價成績分別占30%、40%、30%。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排名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對象。考察由各招聘機關組織,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泰興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按國家和省有關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參加考察和體檢人員名單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等網站公布。
(五)公示和審批
招聘機關根據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任人選。如無合適人選,該職位可空缺。因體檢、公示不合格或個人放棄聘任資格空缺出的名額,如有合適人選,招聘機關可根據同職位應聘者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的排名順序,提出遞補建議。
擬聘任人員名單,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等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的或者所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六)辦理聘任手續
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招聘單位與擬聘任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辦理相關聘任手續,明確聘任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薪酬待遇等。聘任合同期限由各聘任單位根據工作任務和目標與擬聘任公務員協商確定,合同期限一般為3-5年,簽訂聘任合同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進行聘任制公務員登記;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
四、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江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泰興市委組織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籌協調,各有關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應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即由招聘機關取消聘任資格。
(二)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設立監督電話:0523-87729512。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泰興市委組織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泰興市委組織部 (0523)87652502
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23)87664430
附件:1.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簡章
2.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
3.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咨詢方式
中共泰興市委組織部
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12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