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璧山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育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6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關于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16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見《璧山區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3.自愿在我區服務5年(招聘單位至少2年)及以上。
4.身體健康,符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招聘范圍
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考生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其全日制學歷(學位)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附件3)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考生持《璧山區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及相關資料(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學業成績單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該批次的一個崗位報名,參加前面批次招聘并已與我區簽約的人員不得再報名參加后面批次的招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2.報名時間、地點
(1)第一批次(璧山中學專場,崗位1—崗位19)
時間:2018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
地點: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招聘大廳;
對象:符合崗位1-崗位19條件的考生。
(2)第二批次(研究生、免費師范生和國家“雙”建設高校本科生專場,崗位20—崗位44)
時間: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
地點: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招聘大廳;
對象:研究生、教育部直屬6所重點師范院校免費師范生和符合崗位20-崗位44條件的國家“雙”建設高校本科生。
(3)第三批次(普通高校本科生專場,崗位20—崗位44在第二批次招聘后剩余崗位)
時間:待定;
地點: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招生就業服務中心;
對象:符合崗位20-崗位44中剩余崗位條件的考生。
剩余崗位及報名時間,將提前2個工作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cqhrss.com/,下同)、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bseduc.com/,下同)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根據前三批次招聘情況,由璧山區人力社保局和璧山區教委會商確定是否再進行剩余崗位招聘。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報名地點同時進行。由璧山區教委及用人單位嚴格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審查報考人員應聘條件,符合條件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選擇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采取“面試+專業科目測試”的方式進行,體育藝術類考生須帶齊報考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的所有用品。
1.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值為100分,基本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以及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見《面試通知書》。
2.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采取模擬上課或者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詳見《一覽表》),總分值為100分,基本合格線為70分,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專業科目測試成績未達到70分以上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專業科目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專業科目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4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所有考生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和簽約人選等,于當天晚上9點前在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