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湖州市長興縣皮膚病防治院招聘編外人員公告【招1人】
因單位業務發展需要,2018年長興縣皮膚病防治院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崗位要求(詳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長興縣皮膚病防治院三樓辦公室;
聯系人:王惠琴 聯系電話:13757229100;
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報名表一份(網上自行下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
報名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
考試形式采取面試,面試為專業知識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依據面試成績,按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面試成績并列,另加測試題。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出現名額空缺,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5.公示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對象,并通過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向社會公示7天。
6.聘用及相關待遇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憑相關證書辦理編外人員聘用手續,公示結束后如有擬錄用人員自動放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錄用資格,并且不再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1)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長興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6024358.
(2)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長興縣皮膚病防治院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8年長興縣皮膚病防治院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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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湖州市長興縣皮膚病防治院招聘崗位及名額、崗位要求
長興縣皮膚病防治院
2018年11月21日
文章來源:http://www.zjcxhrss.gov.cn/a/2018/11/22/12827.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