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公告【招15人】
進一步加強廣州市教育局局系統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推進工讀特殊專門教育,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新穗創辦于1997年,是廣州市教育局直屬、廣州市公安局協辦、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司法廳協管的公辦專門。采用多層次、多形式辦學:石榴崗校區在全市范圍招收初中階段具有心理及行為偏常、家庭難管、難教的不適宜在普通中學就讀的男性學生,采取半封閉式、準軍事化、寄宿制的特殊教育管理模式;石井校區采取全封閉、軍事化、九年一貫制辦學模式,學生擁有獨立學籍,發放廣州市新穗畢業證書。開齊開足與普通中小學完全相同的義務教育課程。規劃“一校三區”,目前已實現一校兩區辦學,成為在廣東省乃至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專門。
二、招聘職位、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數共計15人(詳見附件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五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三、報考者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402/2632488.shtml);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說明:“不限”是指“2019年畢業生”和“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兩類人員均可報考。“2019年畢業生”指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所有應聘人員(2019年畢業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9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所有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4.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廣州市戶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招聘職位表中有明確年齡學歷限制的,以招聘職位表為準。相關年齡年限的計算以2018年11月27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3年11月27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5.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2019年畢業生如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8.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9.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資格確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資格核查
1、報名地點:廣州市新穗
2、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0至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現場填寫《報名表》,逾期不接受報名。
3、資格核查:應聘者須在報名現場參加資格核查。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五次公開招聘資格核查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核查的依據。
4、現場報名通過資格核查者現場領取準考證。
5、職位報考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根據所學專業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3)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對于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12月15日(周六)上午9:30-11:30(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廣州市新穗(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及相關學科專業知識等。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及時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廣州市新穗網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