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黔東南凱里市巡防人員(機關工勤編制)招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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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klrl.gov.cn)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以下材料:
①《凱里2015年公開招聘巡防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1份;
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
⑤復退軍人出具《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同時出具縣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復退證明原件1份;
⑥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⑦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或戶籍系由我省入伍、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1份(如身份證號碼或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省戶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證號碼或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⑧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駕駛證、執業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結束后,崗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5、心理測試
資格復審合格考生,方可參加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方式: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合格的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心里測試時間及地點由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klrl.gov.cn)另行通知。
6、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
報名時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3:1及以上,因體能測評、專業測試、心理測試、面試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考生達不到3:1(含筆試、專業測試未達1:3比例,按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進入心理測試的考生),其面試成績或考試總成績分數須達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7、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安百分制計算
1、需專業測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評占30%,面試成績占40%計算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2、不需要專業崗位測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計算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專業測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專業測試、筆試、面試成績(且體能測評、心理測試為合格人員)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同一崗位入圍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專業測試合計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并將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等信息在官方信息平臺上公布。
2、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組織體檢人員前往指定的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照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論出具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進行,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招聘單位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兩人及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招聘人員。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報考人員的招聘資格:
1、受到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或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4、在讀的非全日制2015屆畢業生;
5、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5年2月1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5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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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